應公安部車輛管理和中機中心公告技術審查的要求,2017年6月6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印發了有關旅居車技術規范會議的會議紀要,對旅居車技術審查做出如下規范要求:僅有專用作業車資質改裝的旅居車不能改變原底盤的機構(原定載客不應超過原底盤核載人數);二類底盤改裝的旅居車不能增加人數;車長不大于6m的車輛,人員核載不應大于6人。
旅居車
這一規范要求與現階段我國旅居車的改裝實際情況產生了較大變化。據了解,現階段我國很多旅居車實際是通過二類底盤改裝,由改裝廠自行貫通駕駛室,后艙允許載客。經過規范要求后,二類底盤的改裝僅允許具備客車資質的企業才能貫通駕駛室后圍,具有客廂類改裝資質和僅有專用作業車資質的企業不在此范圍內。
此規范要求的出現,在旅居車生產企業中引起了極大的反響。這些企業就此次規范要求的發布,同時也提出了旅居車在新修訂的標準中面臨的兩個較大問題。
一是對旅居車內高的限定問題。根據新修訂的在7月1日實施的QC/T776旅居車標準中規定,車廂內頂蓬距地板的高度應大于或等于1750mm,這項要求將排除一批商務車、小型客車、面包車類改裝的旅居車。此外,采用皮卡類改裝的具有升降頂的旅居車在閉合狀態的高度也不符合要求。
二是對旅居車限速100km/h的問題。按新修訂GB7258對旅居車要求加限速裝置,限速為100km/h。我國現有旅居車的技術條件,以及現行的道路限速規定,完全可以保證旅居車的安全行駛。企業認為,此限速要求過高。
目前旅居車的發展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規范整頓十分必要,但如何逐步實現在發展中不斷規范,在規范中持續長遠發展?我們希望您在旅居車規范技術要求上如果有好的建議和意見,希望在哪一塊加嚴,以及采取怎樣的方式進行規范整頓,歡迎大家積極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留言。